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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车船建言:柴油重卡应全部替换为LNG车! 推动内河船舶应用LNG | 气化长江 | 加强LNG加气站建设

来源:LNG天然气大平台 更新:2019-03-14 18:51:30 作者: 浏览:2661次

两会提案:柴油重卡应该全部替换为LNG车,立法强制推。加强LNG加气站点建设

 

日前,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油气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陈守海,在两会中建议国家大力加强LNG加气站点建设,在交通领域推广LNG利用,尤其是船舶、载重卡车用LNG替代燃料油、柴油。

 

LNG能量密度高 发动机技术相对成熟。据悉,一辆使用柴油载重卡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数百辆小汽车污染物排放量,一条使用燃料油的轮船污染物排放量超过上万辆小汽车。其中,轮船烟囱不仅排放颗粒物污染大气,排放的烟灰沉入水中还污染水体,破坏河湖生态环境。

 

由于LNG能量密度高,发动机技术相对成熟,燃料成本相对低廉,与通过限行、提升油品质量、发展电动汽车相比,在交通领域推广天然气利用,尤其是推广载重卡车、轮船用LNG,经济、社会效益更为巨大。

 

交通领域推广天然气利用的困难在于加气站点、码头不足,车主、船主不敢对车辆、船舶进行“油改气”。反过来,由于使用LNG的车辆、船舶不多,天然气企业也不敢投入巨资扩大LNG加气站点、码头建设。

 

陈守海:通过立法强制推广LNG重卡、船舶。陈守海直言,为了解决交通领域推广天然气利用“先有蛋还是先有鸡”难题,国家应当通过立法,对载重卡车、内河船舶进行分批次限期改造,未按照规定期限改造的车、船不得上路、航行,为LNG加气站点、码头建设投资提供稳定的市场预期。同时,在项目用地、银行贷款等方面积极支持LNG加气站点、码头建设,打消车主、船主投资改造、购置LNG车船的顾虑。因此,在交通领域推广利用LNG,无需国家财政投入巨额资金,只需一纸政策打破目前的“蛋和鸡”僵局。

 

全国政协委员副主席舒心:“气化长江” 保护母亲河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 李寅峰)“我儿时在湖南,现在生活在湖北,虽然中间有一段时间出国发展,但长江一直是我最有感情的一条河流。”侨联界别全国政协委员、金澳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舒心说起自己今年的提案《关于“气化长江”优化航运能源结构的建议》来,先从自己作为归侨对长江的感情说起。“我不愿意看到长江因为航运中航油的过分使用而造成污染,这是令人惋惜的。”

 

“习总书记指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把清洁能源上升国家战略,把保护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气化长江’已从名词上升到动词。”舒心从现在生活的湖北说起,他认为,湖北具有长足的先天区位优势,有必要将“气化长江”政策与措施先行一步,领先一步。

 

舒心说,“气化长江”是一项绿色工程,具体说来就是通过技术改造,将原来以轻柴油、船用柴油、重油为主要燃料的长江内河船舶改造为以液化天然气(LNG)和柴油双燃料,并逐步替代为以LNG燃料为动力。

 

“事实上,国家已经对这一问题引起很大的关注,各方推动下,也有了一定的制度保障。”他介绍说,2014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紧接着又出台《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8年起投入使用的沿海船舶、2021年起投入使用的内河船舶执行新修订的《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并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其他航行船舶设施、设备配备和改造,经改造仍不能达到要求的限期予以淘汰。“可以说国家对‘油改气’从法律法规和政策上给予了明确。”

 

为此,舒心在提案中提出建议,从2019年到2021年,分三期在长江流域推行船舶油改气,并率先在湖北省沿长江内河流域开展LNG航运试点与通行,建立全国生态黄金水道经济示范区。也要加大LNG供应、解决“气荒”,支持长江经济带沿江沿岸城市LNG清洁能源应用。此外,他还建议加快湖北省沿江沿岸工业天燃气应用,限制煤电、煤锅炉工业污染能源,推进LNG发电。

 

陆永泉:推动内河船舶应用LNG

 

LNG(液化天然气)具有运输方便、排放清洁、使用成本低、安全性强等优点,被世界各国公认为最清洁、安全的能源之一。但从目前我国交通运输领域船舶能源消耗来看,全国范围内使用LNG作为动力的船舶数量比例极小,多数内河船舶依然主要使用普通柴油作为动力来源,既消耗大量柴油资源,产生的污染物也给大气和水环境质量带来一定影响。为此,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厅长陆永泉建议,强化资金政策支持,推动内河船舶应用LNG清洁能源。

 

从近年来江苏内河船舶推广应用LNG中的实践来看,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亟需强化资金政策支持。陆永泉告诉记者,一方面,此前对LNG动力船新建、改建环节给予财政资金补贴的政策已于2017年12月31日结束,新的政策至今尚未出台,在市场环境和条件尚未完全成熟情况下,推进难度极大;另一方面,国家尚未明确内河船用LNG加注站的建设和运营管理主体,以及明确的审批规范和要求,特别是船用加注站的建设用地很大程度受到现有土地使用、水利防洪和港口岸线利用等政策法规规定的制约,在建设和营运手续办理时存在很大困难,这使得内河船用加注站完成建设并投入实际运营的数量还比较少,甚至造成部分已建成运营的LNG动力船有时无气可加的尴尬局面。

 

“补贴政策有力调动了航运企业和船民参与LNG船舶新改建的积极性,效果虽然很好,但实施期限太短。”陆永泉说,建议财政部尽快出台对新建LNG船舶及现有船舶LNG动力整体更新改建的资金补贴政策,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补贴标准。

 

在LNG加注站建设方面,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共同出台内河船用LNG加注站建设和运营行政审批的程序和要求等,同时修订现有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和标准,以解决当前加注站建设和运营中在用地手续、技术规范、审查批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内河船用LNG加注站加快建设运营。

 

陆永泉介绍,以交通运输部“京杭运河江苏段水运应用LNG综合示范区”建设为契机,江苏通过七年率先探索,已经研究解决了一些船舶应用LNG的技术难题并初步形成了推广思路和方法,省内还出台了LNG船舶优先过闸等优惠政策。“希望有关部委加强资金支持和技术指导,支持江苏结合京杭运河江苏段现代绿色航运发展方案实施,加大船舶应用LNG应用推广力度,力争2020年底前在京杭运河江苏段形成一定的规模效应,为全国水运行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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