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就《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由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三个类别组成。鼓励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技术、装备、产品、行业。限制类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禁止新建扩建和需要督促改造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需要说明的是,对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目录。
其中氢能及燃料电池部分均为鼓励类,具体条款如下:
五、新能源--14、高效制氢、运氢及高密度储氢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 加氢站
十六、汽车--5、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燃料电池发动机(质量比功率≥350W/kg)、燃料电池堆(体 积比功率≥3kW/L)、膜电极(铂用量≤0.3g/kW)、质子交换膜(质子电导率≥0.08S/cm)、双极板(金属双极板厚度≤1.2mm,其他双 极板厚度≤1.6mm)、低铂催化剂、碳纸(电阻率≤3mΩ·cm)、空 气压缩机、氢气循环泵、氢气引射器、增湿器、燃料电池控制系 统、升压 DC/DC、70MPa 氢瓶、车载氢气浓度传感器
十七、船舶--15、纯电动和天然气船舶;替代燃料、混合动力、纯电动、 燃料电池等机动车船技术;混合动力、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发动 机,优化动力总成系统匹配
十九、轻工--16、锂二硫化铁、锂亚硫酰氯等新型锂原电池;锂离子电池、 氢镍电池、新型结构(双极性、卷绕式、管式等)密封铅蓄电池、 铅碳电池、超级电池、燃料电池等新型电池和超级电容器
原文如下:
关于就《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和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由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三个类别组成。鼓励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技术、装备、产品、行业。限制类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禁止新建扩建和需要督促改造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需要说明的是,对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目录。
本次修订的导向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乡村振兴;顺应新一轮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支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促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大力破除无效供给。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5月7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进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栏目,填写意见反馈表,提出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