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ENGLISH
供求信息
热搜关键词:氢气 氧气
会员登录
账号:
密码:

行业新闻
当前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行业新闻

设备 |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目了然

来源: 更新:2018-06-20 00:00:00 作者: 浏览:1695次
 特种设备定义

1. 特种设备是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和设施的总称。

 

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涉及生命安全;二是危险性较大

 

国际上称之为“具有潜在危险的设备”、“危险性设备”、“特定危险设备”。

 

2. 纳入国家监察范围的原则:一是造成群体伤害;二是造成他人伤害;三是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纳入我国安全监察的特种设备有8种  

 

▲承压类设备3种,即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机电类的5种,即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

 

其中,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

 

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必要性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险性的特种设备。

 

▲电梯、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作为载人的特种设备,一旦运转失灵,往往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主要监察制度

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依法取得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关业务。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特种设备必须定期检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处2万元以下罚款。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盛装危化品的处2~20万元罚款。

 

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定期进行检验。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设备名称及代码

检验周期

锅炉(1000)

外部检验

一般每年一次。

内部检验

一般每2年一次。

水压试验

一般每6年一次。

压力容器(2000)

固定式(2100)

年度检查

每年至少一次。

定期检查

全面检验

一般应当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全面检验。下次的定期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确定。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4.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耐压试验

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

移动式(2200)

汽车罐车2220、铁路罐车2210、罐式集装箱224

年度检验

每年至少一次。

全面检验

新罐车首次检验1年;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汽车罐车每5年至少一次,铁路罐车每4年至少一次,罐式集装箱每5年至少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汽车罐车每3年至少一次,铁路罐车每2年至少一次,罐式集装箱每2.5年至少一次。

耐压试验

每6年至少进行一次。

长管拖车2230

年度检验

每年至少1次。

首次定期检验

3年(充装A类介质);4(充装B类介质)。

定期检验

5年(充装A类介质);6(充装B类介质)。

气瓶(2300)

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2年检验一次。

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一次。

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5年检验一次。

液化石油气钢瓶,按国家标准GB 8334的规定。(盛装液化石油气钢瓶,对YSP-0.5型、YSP-2.0型、YSP-5.0型、YSP-10型和YSP-15型,自制造日期起,第一次至第三次检验的检验周期均为4年,第四次检验有效期为3年;对YSP-50型,每3年检验一次。)

低温绝热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每五年检验一次,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每三年检验一次。汽车报废时,车用气瓶同时报废。

电梯(3000)

每年进行1次定期检验。

起重机械(4000)

轻小型起重设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缆索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旋臂起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每2年1次,其中吊运熔融金属和炽热金属的起重机每年1次;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每年1次,其中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每2年1次。

在用起重机械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5000)

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

大型游乐设施(6000

定期检验周期为0.5年。

压力管道元件(7000

 

压力管道(8000

长输管道8100

年度检验

至少每年1次,进行全面检验的年度可不进行年度检查。

下一篇常见混合气体

©京ICP备19059098号-4  京公网安备 11011302005837号

E-mail:ait@263.net.cn     服务热线:010-8416 4557
copyright©北京艾亚特会展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郑重声明:未经授权禁止转载、编辑、复制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