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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扎实开展危化品储存安全专项检查整治

来源:人民网 更新:2020-08-11 19:28:09 作者: 浏览:1625次

8月5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召开全国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部署开展全国危化品储存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将深入开展天津港“8·12”等重特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举一反三狠抓其他行业领域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国务院安委会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党委书记黄明指出,我国是世界化工大国,涉及危化品的港口、码头、仓库、堆场和危化品运输车、运输船等大量存在,安全风险不断增加。黎巴嫩贝鲁特重大爆炸事件,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深刻认识到重特大事故和各类爆炸事故严重冲击人民群众安全感,深刻认识到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安全感的期待日益增长,必须始终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贯穿到一切工作中和安全生产全过程,正确处理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与安全生产工作的关系,严格落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紧紧扭住遏制重特大事故这个“牛鼻子”,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会议强调,要以港口、码头、物流仓库、化工园区等为重点,立即开展全国危化品储存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有关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储存环节降温、通风、远离火种等措施,严禁超量、超品种储存和相互禁忌物质混放混存,确保有关冷却喷淋、监测报警、消防系统等装置设施完好有效。交通运输部门和各级海关要组织对所有涉及危化品的港口、库(堆)场、码头进行排查,依法处罚安全条件不合格、超量储存、违规混存等行为,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工信、公安和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储存、使用硝酸铵等民用爆炸物品行为,落实销售、购买许可审批和流向信息登记制度。生态环境部门要深入开展危险废物安全排查,切实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各地区要对所有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物品的储存场所开展定量风险评估,组织有经验的行家专家深入一线指导服务、明查暗访,真正深入查具体查。要坚持从源头抓起,严格落实危化品生产、储存项目的联合审批和从严把关要求,科学合理布局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
 
“每一起事故教训都是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但一些重特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往往‘束之高阁’,要深入开展重特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要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逐条评估落实情况,决不能大而化之、轻轻放过。”黄明谈到,要向上级安委会报告并公开发布评估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接受实践检验,切实对安全生产负责、对人民生命安全负责。要强化问效问责,对整改措施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不决、重大风险隐患拖延不改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要通过评估,既注重解决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具体问题,更要推动解决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切实做到全国受警示、全国抓整改。
 
 
会议强调,每年8月份是重特大事故发生相对集中的月份,要结合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举一反三加强煤矿、非煤矿山、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工作,把当前最突出问题、最薄弱环节、最大的风险隐患提到前面、急事急办。要健全完善风险隐患研判分析、逐级报告、整改落实等制度,特别是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切实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国务院安委办印发通知,部署开展全国危化品储存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应急管理部前期已组织多个督导检查组赴危化品各重点地区明查暗访,对7600余家危化品企业、2.2万余处重大危险源开展了专项检查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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