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主要目标:
——能源消费。全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5.5亿吨标准煤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4.3%左右,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7.5%左右,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59%左右。
——能源供应。全国能源生产总量36.6亿吨标准煤左右。煤炭产量37亿吨左右,原油产量1.9亿吨左右,天然气产量1600亿立方米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达到7.4亿千瓦左右、发电量达到2万亿千瓦时左右。
——能源效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4%以上。燃煤电厂平均供电煤耗同比减少1克左右。
3)加快推动天然气价格改革。推广天然气用户与气源方直接交易,消除或减少工业用户和民用用户在输配价格和终端气价上的交叉补贴,降低天然气综合使用成本,落实天然气接收和储运设施公平开放。
4)加快推进油气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推动油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理顺省级管网体制,加快推动油气基础设施公平开放,完善油气储备设施投资和运营机制。
5)油气体制改革试点。推进四川、重庆、新疆、贵州、江苏、上海、河北等地方油气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及专项试点。
6)能源新模式新业态。积极推进55个“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23个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28个新能源微电网项目以及储能技术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7)有序推进天然气利用。按照“宜管则管、宜罐则罐”的原则,综合利用管道气、撬装LNG、CNG等多种方式,打通天然气利用“最后一公里”,提高天然气通达能力。
8)扎实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 “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因地制宜发展可再生能源供暖、天然气供暖,加快推进县域生物质热电联产和生物质锅炉清洁供热项目建设。
9)推动“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发挥好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上海和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的作用,支持新疆建立国际油气交易中心。
10)推进能源法治建设。成立能源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协调能源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积极推动《能源法》《电力法》《可再生能源法》《煤炭法》《石油天然气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国家石油储备条例》《海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核电管理条例》《能源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11)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程天然气生产。多措并举做好天然气稳供增供,全力稳定进口气源,优化国内油气企业投资安排,加快常规、非常规气上产步伐。
天然气管网。推进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打通“南气北上”等反输和调运瓶颈,消除增量气源的入网瓶颈,加强气源间互供互保。推进中石油中缅管道与中石化广西LNG接收站外输气管道、舟山LNG外输管道与浙江管网、大鹏LNG外输管道与中海油广东管网、深圳LNG与大鹏LNG外输管道等管网联通。加快建设中俄东线北段、鄂安沧天然气管道、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南段、西气东输三线中段和闽粤支干线、天津浮式替代工程、上海LNG储罐扩建和输气管道复线及反输码头、深圳、舟山、温州、漳州LNG接收站,以及上海、唐山、江苏、山东、浙江LNG接收站扩建等项目。推进中俄东线中段和南段、川气东送二线、青岛—南京输气管道、蒙西煤制气外输管道、唐山LNG接收站应急调峰工程及外输管道复线、江苏LNG接收站应急调峰工程及外输管道复线、滨海LNG接收站等项目进展。
储气调峰能力建设。建立天然气储备制度,落实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供气企业、城燃企业和不可中断大用户的储气调峰责任和义务,提升储气调峰能力。加快已建储气库扩容达容。加快文23储气库、新疆油田克75井区储气库建设,2018年底前具备注气条件。
天然气供应。建立健全天然气需求侧管理和调峰机制,在供气紧张时段合理压减非民生用气,优先保障民生用气。推动供用气双方签订中长期购销合同,保障天然气市场平稳运行。
附件
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全年能源工作,对推动新时代能源转型发展,提高能源发展质量和效率,增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指导方针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遵循能源安全新战略思想,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能源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围绕解决能源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着力补短板、强基础、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努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提供坚实的能源保障。
(二)政策取向
把“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要求落实到能源发展的各领域、全过程,努力建设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体系、清洁低碳的绿色产业体系、赶超跨越的科技创新体系、公平有序的市场运行体系、科学精准的治理调控体系、共享优质的社会服务体系、开放共赢的国际合作体系,全面推进新时代能源高质量发展。
更加注重绿色低碳发展。坚持绿色低碳的战略方向,加快优化能源结构,壮大清洁能源产业,稳步推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安全高效发展核电,推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提高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坚持节约优先,大力推进能源综合梯级利用,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能源发展新格局。
更加注重提高能源供给体系质量。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破除无效供给,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充分发挥质量、能效和环保标准等市场化措施的作用,统筹推进化解过剩产能与发展先进产能,提高有效供给能力,促进供需动态平衡。着力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提高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更加注重提高能源系统效率。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加强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和电力系统调峰能力建设,加强需求侧管理,增强需求侧响应能力。优化能源发展布局,统筹发展各类能源,推动能源生产、加工转化、输送储存及消费各个环节协同发展,加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提升能源系统协调性和整体效率。
更加注重依靠创新驱动发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应用基础研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能源深度融合,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深化能源体制改革,加快能源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市场监管体制,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能源体制,不断增强创新力和竞争力。
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加快能源民生保障工程建设,深入开展脱贫攻坚,提升能源普遍服务水平,让能源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按照生态文明建设对能源发展的新要求,努力降低能源生产消费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更加注重开放合作共赢发展。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推动能源产能合作,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全方位、深层次的能源国际合作新格局,实现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
更加注重深化能源依法治理实践。完善能源法律法规体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能源法治的保障作用,将依法治理作为促进能源发展与改革的基本方式,并贯穿于能源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管理全过程,推进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主要目标
——能源消费。全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5.5亿吨标准煤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4.3%左右,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7.5%左右,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59%左右。
——能源供应。全国能源生产总量36.6亿吨标准煤左右。煤炭产量37亿吨左右,原油产量1.9亿吨左右,天然气产量1600亿立方米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达到7.4亿千瓦左右、发电量达到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