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重点地区应急储气设施建设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提高中央资金使用效益,推进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重点地区应急储气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专项管理办法》(发改能源规〔2018〕1004号),该办法明确了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下达方式、安排程序及监督检查等相关内容。
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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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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