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0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其中提出要制定实施氢能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关键技术装备攻关,积极推动应用示范。而这已经是今年以来第15份提及氢能领域的国家层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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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0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其中提出要制定实施氢能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关键技术装备攻关,积极推动应用示范。而在5月底刊发的“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主要任务”中同样明确指出:制定国家氢能产业发展战略规划。
据6月初报道,氢燃料储能产业规划,最近已完成规划内容编制工作,很可能即将上报国务院,预期将于2020年内发布。这份规划涉及了制氢、储氢、加氢和氢燃料电池车四个环节,加氢站和氢燃料车在2025-2035年期间,有程度不同的规划建设或生产数量。
北极星氢能网认为尽管今年氢能未列入政府报告,略显得有些遗憾,但15份点名氢能领域的文件表明了氢能仍处于稳步发展阶段。特别是《2020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再提及制定氢能产业发展规划,似乎也透露出今年发布该规划势在必行的信号。(以下根据时间倒序排列):
01
2020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制定实施氢能产业发展规划
6月22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0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文中两处提到氢能。
能源革命试点深入推进。稳妥有序推进能源关键技术装备攻关,推动储能、氢能技术进步与产业发展。
(2)促创新补短板,培育增强新动能-专栏四:科技创新重点任务
推动新技术产业化发展。制定实施氢能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关键技术装备攻关,积极推动应用示范。继续做好“互联网+”智慧能源试点验收工作。加强国家能源研发中心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积极探索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在能源领域的融合应用。
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
6月22日,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及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重新修改了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的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积分计算方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装备工业一司负责人表示,此次修改明确了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4%、16%、18%。该积分比例是在统筹考虑行业正负积分基本平衡、满足第五阶段油耗标准和实现既定产业发展目标的基础上,综合测算得出的。
加氢站技术规范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6月1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国家标准《加氢站技术规范(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2日。
6月4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内河航运发展纲要》,表示将加大新能源清洁能源推广应用力度。推广LNG节能环保船舶,探索发展纯电力、燃料电池等动力船舶,研究推进太阳能、风能、氢能等在行业的应用。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完善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液化天然气加注码头等绿色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港口节能减排技术应用。
关于征集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重大基地和示范工程的通知
6月初左右,水电总院近日发布《关于征集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重大基地和示范工程的通知》,其中包含梯级电站大型储能项目重大基地项目、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新能源发电侧储能、新能源发电与氢能融合发展类项目等可参与申报。
5月2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能源创新平台的认定范围包括:储能、氢能等前瞻性、颠覆性技术;信息、交通等与能源交叉融合产生的新技术;先进可再生能源技术;智能电网技术;安全高效核能技术;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技术;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技术;先进能源材料和高端能源装备等。
首次!氢能/储能写入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5月30日新华社刊发的“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主要任务”中明确指出:制定国家氢能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支持新能源汽车、储能产业发展,推动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实施。这是氢能/储能首次被写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建立健全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5月1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建立健全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在着力推动清洁能源消纳模式创新方面提出,要探索建立清洁能源就地消纳模式。清洁能源富集地区,鼓励推广电采暖、电动汽车、港口岸电、电制氢等应用,采取多种措施提升电力消费需求,扩大本地消纳空间。鼓励建设清洁能源分布式项目,建设综合消纳示范区,完善清洁能源就近交易机制,多途径促进清洁能源就地消纳。
4月23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将调整补贴方式,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
将当前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调整为选择有基础、有积极性、有特色的城市或区域,重点围绕关键零部件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开展示范,中央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示范城市给予奖励(有关通知另行发布)。争取通过4年左右时间,建立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形成布局合理、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2019年6月26日至2020年4月22日推广的燃料电池汽车按照财建〔2019〕138号规定的过渡期补贴标准执行。
4月9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有关事项》指出,优先开发当地分散式和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资源,大力推进分布式可再生电力、热力、燃气等在用户侧直接就近利用,结合储能、氢能等新技术,提升可再生能源在区域能源供应中的比重;在电源侧研究水电扩机改造、抽水蓄能等储能设施建设、火电灵活性改造等措施,提升系统调峰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氢能正式纳入能源定义
4月10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指出能源,是指产生热能、机械能、电能、核能和化学能等能量的资源,主要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含页岩气、煤层气、生物天然气等)、核能、氢能、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电力和热力以及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意见:2021年完成研究制定氢能标准规范和支持政策
3月中旬,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意见》,其中在促进能源清洁发展方面指出,要加大对分布式能源、智能电网、储能技术、多能互补的政策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氢能、海洋能等新能源发展的标准规范和支持政策。并制定了一系列重点任务清单,计划于2021年完成研究制定氢能、海洋能等新能源发展的标准规范和支持政策。
11. 研究制定氢能、海洋能等新能源发展的标准规范和支持政策(2021年完成)
负责部门:能源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市场监督总局
《氢能产业发展及其技术装备创新支撑研究》被列入国家专项
3月4日,国家能源局科技司发布关于“能源技术装备创新支撑能源革命和绿色发展研究”各课题承担单位评审结果的公示。其中,《氢能产业发展及其技术装备创新支撑研究》课题被列入国家专项。
承担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牵头)联合国家开发投资集团、中国工程院战略咨询中心、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研院、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同济大学、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中国船舶集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研科技集团、上海汽车集团、潍柴集团、佛山环境与能源研究院。
储能技术专业学科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4年)
2月11日,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制定印发《储能技术专业学科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4年)》,在推动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加强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方面指出:重点推进压缩空气储能、化学储能、各类新型电池、燃料电池、相变储能、储氢、相变材料等基础理论研究,强化储能技术的原始创新能力,为开发高效率、低成本、安全可靠的大规模储能系统提供理论支撑。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2月10日,工信部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子啊准入审查要求方面:对技术保障能力提出申请燃料电池汽车的,还应具备燃料电池系统性能测试台架、车载氢系统泄漏及高压气体安全方面的测试仪器和设备。